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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合规体系有机嵌入结合内控体系的统一管控体系信息化研究二次招标公告

2022-12-16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控合规体系有机嵌入结合内控体系的统一管控体系信息化研究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冀高创〔2022〕58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不足3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高速集团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企业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达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要求,实现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配合河北高速集团开展“风控合规体系有机嵌入结合内控体系的统一管控体系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以实现企业管控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最终达到内控、合规、风控有机结合的信息化、数字化的企业管理工作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河北高速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访谈”、“研究政策”、“外出考察”、“内控制度的统筹谋划”、“制度撰写”、“座谈讨论”、“辑印成册”等工作。

2、与律师事务所共同研究确定内部控制制度“融入合规”的具体切入点、方式、内容等。

3、与律师事务所、河北高速集团“数字云”软件公司共同研究确定将内部控制措施嵌入河北高速集团“数字云”系统的具体切入点、方式、内容等,并开展实施,最终落实。

4、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培训。

5、协助河北高速集团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施。

6、对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

7、总结成果上报,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为甲方取得本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评奖评优。

8、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要求,应当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9、与律师事务所配合共同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关工作。

律师事务所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河北高速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2、完成以“体系”为要素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成果(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机制、合规手册、操作指引、合规风险库等)编制工作。

3、梳理河北高速集团规章制度。

4、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研究确定内部控制制度“融入合规”的具体切入点、方式、内容等。

5、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高速集团“数字云”软件公司共同研究确定将内部控制措施嵌入河北高速集团“数字云”系统的具体切入点、方式、内容等,并开展实施,最终落实。

6、组织合规管理培训。

7、对建立的合规管理体系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

8、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要求,应当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9、与会计师事务所配合共同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关工作。

2.1.2研究期限

2022年12月—2023年12月31日,完成2.1.1项要求的主要工作内容。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各项工作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风控合规体系有机嵌入结合内控体系的统一管控体系信息化研究,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经验方面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律师事务所不适用)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律师事务所不适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9:00至2022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26日14:0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2年12月26日14时0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项目招标时间安排,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曹同宇

电  话:13785413317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docx